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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6-00245
  • [ 发文字号 ]
  • 綦环函〔2026〕6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5

关于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1号建议的复函


杨宗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綦江区农村污水处理“一盘棋”统筹规划,切实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02600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加快编制农村污水处理“十五五”及至2035年专项子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建议,该建议科学可行。

我区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紧锚定市级下达的“2027年实现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100%”的既定目标,结合辖区乡村发展实际,制定印发《綦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綦江府办发〔20256号),为全域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划定实施路径、明确工作标准。

为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我区专门成立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专班,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清晰界定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责,构建“统分结合、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巴渝和美乡村和卫生改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镇级污水管网改造、城市管理部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保障农村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序化推进。

同时,我区抢抓“十五五”规划编制重大战略机遇,深度借鉴运用“千万工程”先进经验,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度融入乡村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綦江区“十五五”美丽綦江建设规划》,实现专项工作与全域发展同频共振。目前,我区推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达标排放、资源化利用、户厕粪污管控四种治理模式,全面满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基本”管控要求(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见居民怨言)。截至2025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已达91.1%,满足整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指标要求。下一步将持续攻坚,确保2027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100%,真正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落实。

二、关于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治理工作实效的建议,该建议贴合我区工作实际,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为稳步实现2027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100%目标,我区坚持项目化推进、精细化治理、常态化管护,全方位抓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维管理工作,切实把污水治理成效转化为生态宜居实效。

一是精准谋划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围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提质治理需求,牵头编制《綦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一期)》,项目覆盖打通、东溪、赶水、横山、隆盛、中峰、永城、新盛、永新9个镇街,通过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全面提升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目前,该方案已完成初稿,待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竞争性评审,力争获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同时,整合各类生态治理资源,将蒲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程打包,整合到《蒲河美丽河湖创建项目》,拓宽资金争取渠道。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完成镇街场镇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向上级申报争取2026年国债资金,完成街镇污水处理厂周边1—3公里范围内、20户及以上或常住人口50人及以上的农村聚居点应接尽接、应纳尽纳。此外,结合辖区农村水系,统筹实施河道清淤疏浚、生态护坡、水系连通等基础工程,持续夯实农村水生态基底,提升区域水环境承载能力。

二是健全运维机制,保障设施长效稳定运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綦环发〔20238号),建立分类分级、权责清晰的设施运维管理体系。针对全区39座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差异化管护模式:36座由区级财政专项安排运维补助资金,由属地镇街负责日常运维管理;2座纳入乡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统一运维体系;剩余1座纳入三峡集团PPP项目规范管理。针对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压实村级主体责任,由属地镇街做好日常监管、资金补助和业务指导,确保各类设施常态运行、正常履职。

三是多点发力攻坚,全面防控改善人居环境。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严格落实分级监测制度,对设计处理能力超100m³/d的设施每年监测2次,对20—100m³/d的设施每年监测1次,全力保障出水水质达标。目前,已为12座重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依托“巴渝治水”平台实现全天候动态监管、问题实时预警。同步联动河湖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农村沟渠、小微水体、沿河自然村巡查频次和力度,从严管控污水乱排、杂物乱倒、污水直排等违规行为,倒逼农村污水收集处置规范化、标准化。依托市级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春雷行动”,对县乡道路沿线、重点工程项目周边等重点、敏感、易发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清理整治非法倾倒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从源头减少面源污染。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树立全区农村污水治理“一盘棋”理念,优化全域统筹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持续补齐农村污水治理短板,常态化抓实设施运维管理,稳步推进美丽乡村生态建设,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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