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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6-00239
- [ 发文字号 ]
- 綦环函〔2026〕79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1
关于区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084号提案的复函
傅会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綦江区大气污染防治与营商环境优化协同发展的提案》(第084号)收悉。提案紧扣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关键问题,分析深刻、建议务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经(与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提案建议采纳及工作推进情况
(一)关于“构建产业差异化监管体系,杜绝‘一刀切’执法”的建议可行并采纳。提案中“细化分级清单、推行‘一业一策’监管”等建议,我局将结合2026年重点工作清单进一步完善涉气企业分类管理机制。
1. 深化环保绩效评级。2026年,我局计划创建环保绩效B级以上或绩效引领性企业2家以上,并依托现有的环保执法数据和企业治理成效,动态调整A、B、C、D级企业清单,明确差异化管控措施。对旗能电铝、友利森等A、B级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自主减排,减少日常检查频次,对C、D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强指导帮扶,避免“一刀切”停产限产。
2. 推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较上年度持续下降,非现场检查占比提升至10%以上。对重点企业废气排放实施24小时在线监测,将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执法方式等以此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推行“一码检查”:严格执行“无码不查”,整合多项检查任务为“综合查一次”,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二)关于“强化靶向政策扶持,降低企业绿色转型成本”的建议可行并采纳。您提出的资金支持、政策免审即享等建议,与我局开展的“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的重点任务一致。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为上级统筹管理的专项政策,补贴比例、使用范围等均有明确规范,我区将严格对标上级政策导向抓好落实。结合綦江实际,我们将资金支持范围全面覆盖 “两主四特” 全产业链,重点围绕轻合金材料、火锅食材加工等行业精心策划包装项目。我区现有轻合金铝企业烟气深度治理项目已成功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并完成竣工验收,后续将积极总结推广成熟申报经验,引导同类企业对标谋划、规范实施,持续提升项目申报成功率。紧扣环保绩效升级“创B争A”工作要求,以烟气系统提标改造、废气深度净化治理为抓手,统筹推进轻合金铝企业环保技改提质,我区将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尽力提高资金支持水平;对中小火锅食材加工企业油烟净化装置升级,采取集群打包、连片治理、定额补贴等方式统筹推进,切实降低企业治理成本,助力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
(三)关于“优化政企协同服务,提升绿色发展保障效能”的建议可行。针对提案中关于优化政企协同服务,提升绿色发展保障效能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足职能,靠前服务,重点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 建立“预审+研判”机制,源头把控准入关口。严格落实《綦江区招商引资项目研判落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招商环保预审作用,对拟落地项目提前介入、源头识别。截至目前,已协助园区对65个项目开展34次准入研判,重点分析环境准入风险,指导优化选址布局,从源头避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引入。同时,通过预审指导企业完善环评方案,变“事后整改”为“事前优化”,为后续审批提速奠定基础,切实提升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
2. 深化“衔接+集成”改革,提升项目审批效能。积极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机衔接,依托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审批平台,在企业领取环评批复时,同步发放《排污许可证申领告知书》,根据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等不同类别提供定制化指引,帮助企业明晰路径、降低合规成本。推行环保审批“提前介入”,对非核心材料缺失的实行“容缺受理”,为项目尽早开工创造必要条件。通过上述举措,审批时限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压缩至公示到期后均3个工作日内办结,压缩幅度达75%以上,企业获得感明显提升。
3. 推行“信用+数字”服务,便利小微主体办事。深化“信用+行政审批”改革,以企业信用评级为基础,对守信主体实施“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项目以“一纸承诺”替代部分前置审查,最大限度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界定管理类别,依规办理环保登记备案,实行“全程网办、一次不跑”,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实现监管效能与服务便利度的双提升。
(四)关于“聚焦重点污染源治理,破解结构性矛盾”的建议可行并采纳。我局明确将“深化工业源治理、强化移动源与扬尘源管控”作为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
1. 深化工业源治理。牵头开展涉VOCs工业废气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大气污染源臭氧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实施库内企业全面完成深度治理项目建设,聚焦库内项目企业,实施全程督导,确保所有治理项目按时竣工、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坚决实现年度污染物减排目标。
2. 强化移动源管控。持续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及补贴发放;持续开展机动车路检等相关工作,推进北渡至古剑山、北渡至通惠高速公路通行优惠补贴政策;提升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水平,大力推进火电、有色金属等行业大宗货物运输采用铁路、纯电动汽车等清洁运输方式,完成辖区大宗货物清洁运输任务不低于70%。
3. 严格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控尘“十项规定”,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推进施工机具新能源化,重点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实施新能源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替代,引导社会投资项目优先选用新能源车辆;贯彻实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扩大方案,推动滩子口站点三公里范围内全面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城区范围内其他区域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和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关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激发绿色发展内生动力”的建议可行并采纳。“完善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渠道”等建议,已在我局2026年工作任务中部署。
1. 深化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按照市级安排部署开展2025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在第二季度按计划启动信用评价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评价,按要求向相关部门函告评价结果;深化“信用+行政审批”改革,以企业信用评级为核心基础,对守信主体提供差异化服务。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与“容缺受理制”。在按市局最新要求(公示到期后,报告表10工作日办结,报告书13个工作日办结)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质效,均实行公示到期后3个工作日办结。
2. 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依托12345热线、线下办理窗口,建立环保政策诉求快速响应机制,针对企业反映的环保成本压力、技术支撑不足等诉求动态优化监管与帮扶指导措施;加强应急减排工作调度,值班人员全天候解答企业关于生产计划调整的疑问,协助制定“生产-减排”平衡方案;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对A、B级企业实行“一对一”电话提醒,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的提案为我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营商环境协同发展提供了宝贵思路。下一步,我局将紧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并重,在深化治理、科技赋能、联防联控上持续发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深化源头治理,推动减排降污提质增效。持续开展重点涉气企业“一企一策”深度治理,引导企业对标绩效分级标准提标升级,推动工业污染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管控转变。强化施工、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管理要求,加大新能源机械推广力度。巩固露天焚烧管控成效,完善秸秆收运处置体系,从源头上减少焚烧隐患。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精准溯源能力。充分运用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加强对污染源实时监控和异常预警。深化重污染天气成因研究,精准识别本地积累与区域传输影响,为差异化管控和应急应对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完善联防联控,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健全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引导企业在应急期间通过提升治污设施运行效率实现减排,避免简单粗暴“一刀切”,加强区域协作,积极应对输入性污染影响,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局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渝快政工作台-重庆数字政协-委员履职-提案系统进行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