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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6-00235
- [ 发文字号 ]
- 綦环函〔2026〕7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4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5
关于区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087号提案的复函
李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旗能电铝、锦旗碳素等重点企业承诺排放限值管控夯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的提案》(第87号)收悉。经与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诚挚感谢您对我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的高度重视与鼎力支持!您所提出的强化旗能电铝、锦旗碳素等重点企业承诺排放限值管控,夯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的的提案,高度契合我区工业废气治理的实际情况,对我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坚持把工业废气治理作为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工作,2025年,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7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在区域大气污染防控压力持续增大的形势下,实现优良天数、PM2.5浓度指标“双改善”,空气质量取得“十四五”以来最优成绩。
一是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松藻电力完成火力发电超低排放改造,旗能电铝完成电解烟气深度治理及火力发电超低排放改造,锦旗碳素完成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深度治理,西南水泥完成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同时,将企业自主承诺限值或超低排放限值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明确要求相关企业每月达标时段占比不低于95%。
二是强化全时段线上精准核查。依托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旗能电铝、锦旗碳素、松藻电力、西南水泥等重点企业建立“日跟踪、周分析、月报告”的常态化核查机制。每日安排专人值守在线监测数据,对小时均值超标、数据异常等情况第一时间预警,并同步调度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2026年4月,上述4家企业达标时段占比分别为:旗能电铝98.29%、锦旗碳素96.7%、松藻电力99.76%、西南水泥99.77%,均超额完成“每月95%以上时段达标”的管控目标。
三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模式。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轻微免罚等助企纾困政策,坚持“严格监管与包容审慎、帮扶指导与问题整改、教育惩戒与优化营商环境”三个结合,推行“普法教育—警示引导—告诫说理—督促整改—处罚惩戒”的渐进式执法流程。对当月达标时段占比不足95%的企业,第一时间下达警示函并启动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2025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9个,处罚金额合计390.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3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6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7件,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
四是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将普法教育贯穿执法全过程,通过“送法入企”、现场帮扶等形式,把执法现场变为生动的普法课堂,引导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不断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重点企业严格对标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全岗位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并将污染治理与排放限值承诺责任逐级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管。
五是强化帮扶指导,提升企业治污能力。坚持帮扶与引导并举,联合高新区管委会主动为园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解读与技术帮扶。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承诺排放限值管控、污染治理技术规范等专题培训,精准指导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与守法意识;针对企业治污短板,邀请市级环保专家团队上门服务,帮助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引导企业主动提升环保绩效等级,推动从“被动合规”向“主动治污”转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细化举措、狠抓落实,持续巩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成效。
一是加快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升级。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持续推进铝产业、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升级改造;全面排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督促企业升级改造低效治污设备;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培育机制,实施绿色工厂动态管理,引导工业企业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科学制定错峰减排方案,组织水泥、砖瓦、玻璃等重点企业严格落实错峰减排措施。
二是实施环保绩效动态管理。在招商、审批阶段,明确要求新建再生铜、再生铝等涉气重点企业环保绩效达到B级及以上标准;大力推动哈斯特、金兰铝业、渝创新材料等10家现有企业开展“创B争A”行动,力争2026年培育渝创新材料、西南水泥等5家以上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或绩效引领性企业;对已获评B级以上绩效等级的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对出现环境违法行为、治污水平下降的企业,及时予以降级或撤销评级,倒逼企业持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
三是加强涉气重点企业执法监管。加密涉气重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完善废气有组织收集系统,确保废气应收尽收,严厉打击偷排漏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大户现场监测,2026年全年监测不少于20家次;严格落实重点企业排放限值承诺制度,加大线上监控核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四是深化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推动企业排放达标情况与资源要素配置挂钩,构建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对严格落实自主承诺限值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会同相关部门在绿色工厂培育、绿色金融贷款申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未落实承诺限值要求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并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合力。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渝快政工作台-重庆数字政协-委员履职-提案系统进行反馈, 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