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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5-00252
- [ 发文字号 ]
- 綦环函〔2025〕93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4
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王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盛街道正自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整治的建议》(第125号)收悉。经与新盛街道、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治。
区级财政补助16.95万元用于石桥村新盛河生活污水治理,在左右两侧的正自老乡场和新街临河各排污口位置修建污水收集井6个,管网建设560米,架设8米电杆一根,聚氯乙烯铝芯线99米,安装三相自动抽水泵一台,设置配电箱一组,配套抽污管64米。通过自动抽水泵将收集池内污水抽至现有的石桥村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清掏化粪池一座,捡拾河道裸露垃圾,河道清淤200米水域面积1000平方米等。
(二)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补助。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綦环发〔2023〕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区财政每年安排80万元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二是印发《綦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綦江府办发〔2025〕6号),根据2027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的总体目标,制定切合綦江区实际的年度目标指标,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生态报表考核,压实责任,定期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三)资金整合与污水治理方案双措并举。
一是协调落实治理资金。区发展改革委结合新盛河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整合燃气管道改造提升等项目专项资金,重点对新盛河沿线污水管网渗漏等问题进行整改提升。二是制定正自场污水治理方案。新盛街道已按整体治理新盛河的思路,启动正自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过渡和永久方案。过渡方案针对污水管网老旧、收集不全的问题已采取应急措施予以解决,同时提高污水处理站运维频率,确保过渡期内整个污水管网系统运行正常。永久方案为利用燃气管道改造提升专项资金,实施正自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现已完成项目前期勘测工程,拟通过新增DN管、新建污水处理站等方式彻底解决正自场污水管网短板问题。
(四)严格落实河长制常态化巡查。
一是各级河长加强巡查排查,对发现的污水直排、漏排、偷排入河的生活污水问题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实、不到位的情况形成专题片,在区级总河长会、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上进行曝光调度。二是严格考核督促。将污水治理纳入各镇街、区级河流牵头部门河长制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组织部门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依据。三是严格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区、镇、村三级河长联动机制,通过河长巡河发现问题、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实现问题闭环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项目包装力度。
邀请重庆阁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石桥村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常住20户或50人以上的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石桥村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等情况,纳入第一批设计方案,包装项目申请各级资金。
(二)强化运维管理。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綦环发〔2023〕8号)要求,兑付2023和2024年新盛街道石桥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13251元。二是开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管护培训,邀请专业公司对相关街镇运维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委托重庆环投渝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对各街镇自行负责运营部分进行全面摸底,根据目前农村污水处理现状计算改造、日常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测算统一运营后资金缺口体量,探讨运营模式,根据事权财权相匹配原则,拟出合理化方案,与区财政局一起向区政府报告建议采用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打包给第三方运营,逐步推动日常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二是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设计处理能力20m3/d—1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设计处理能力超过100m3/d的处理设施,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三是建立健全集中达标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巡查监测、运行维护、整改销号机制。重点对设施运行状态、维护保养情况、运行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实现检查对象“应纳尽纳”,检查事项“应查尽查”。
(四)加大群众宣传教育力度。
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的现象。同时,可以鼓励农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在渝快政提案管理系统上及时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 6 月24日
(联 系 人:余豪,联系电话:15823837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