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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5-00251
  • [ 发文字号 ]
  • 綦环函〔2025〕92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4

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政协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人资环建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一)全面排查溯源。

2024上半年,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渝环〔2023102号)要求,排查认定农村黑臭水体28个(河流6个,沟渠19个,坑塘3个)共计74685平方米,其中2000平方米以上总共7个。在“部门---社”四级联动排查机制的基础上,对前期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的污染成因、水域面积、空间范围、地理位置、周边人口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确定了綦江区农村黑臭水体名单。在排查溯源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区级部门、街镇和专家意见,编制完成《綦江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开展清淤疏浚及生态修复。

累计清淤量24136立方米,覆盖水域面积9115平方米,清淤疏浚完成率达到100%。常态化开展河道清理,包括清理河床杂草、垃圾等物质,石角镇长岗村永丰河完成清理河道白色垃圾、枯枝树木近50余吨。实施生态修复,如打通镇马颈村种植400株睡莲,安稳镇羊角村种植2800株睡莲,以确保人工湿地的处理效果。三角镇吉桐河通过累计种植6万余株水生植物,有效提升了水体的自净能力。目前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已通过市级工作专班验收,完成创建任务。

(三)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2024年,在全区开展轮作倒茬、选用抗病品种等农业防治措施15万亩;广泛应用灯光诱杀、性诱监测、防虫网阻隔等为主的物理防控措施18.17万亩;推广应用低毒高效农药15.3吨,带动全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6.04%通过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加大专业化统防统治力度,建立起病虫害防控长效机制,减少了化学农药使用量,降低了农药使用安全风险。

(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大型规模养殖场每月到场指导不少于1次,规模养殖场每季度到场指导不少于1次,养殖专业户每月到场指导不少于1次,开展畜禽粪污排放常态巡查,完成规模化养殖场设施清理排查。目前我区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18%,基本实现绿色养殖,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

(五)严格执行常态化巡河制度。

按照重庆市总河长令,将全区28个农村黑臭水体纳入区河长办巡河机制体现,区三级河长通过巡河发现问题、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实现问题闭环管理。同时开展河长制进社区、学校,提升群众水生态保护意识与参与度。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项目包装力度

邀请重庆阁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全区农村污水处理工艺落后、管网雨污分流能力和农村黑臭水体周边、拟建设“零直排村”等行政村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具备条件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周边13公里范围内20户(或常住人口50人)以上聚居点可通过重力自流进入乡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的农村生活污水,采用“应接尽接”的原则,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进水浓度和进水流量,筛选满足申报条件的项目,打捆包装项目申请各级资金。

(二)探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模式

一是开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管护培训,邀请专家对相关街镇运维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强化农村生活污水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二是按照綦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綦江府办发〔20256号)要求,建立健全集中达标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巡查监测、运行维护、整改销号机制。重点对设施运行状态、维护保养情况、运行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实现检查对象“应纳尽纳”,检查事项“应查尽查”。

(三)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力度。

印发实施《綦江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方案》,创新分类分级分层响应制度,从“区工作专班-区领导-街镇-村社”四级定期巡查管护。将疑似新增黑臭水体从面积进行等级划分,对应等级由对应责任人进行预警上报治理,确认为黑臭水体后又从黑臭成因分类,交办相应责任部门。完成长效管护及摸底排查全流程闭环。落实河长制、督察考核、监测评估、公众参与、保洁管护等机制。借助“重庆市智慧河长系统”做好河流黑臭水体问题交办、督办。防止出现返黑返臭,实现我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56 24

(联 系 人:余豪,联系电话:1582383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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