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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5-0022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9
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复函
王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关闭煤矿矿井水水质监测工作的建议 》(第118号)收悉。经(与区经信委、区水利局、区规资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方位扩大监测范围的建议可行
一是区生态环境局目前已将存在涌出矿井水的14家关闭煤矿纳入日常监测范围。二是重庆綦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对5家关闭煤矿矿井水建设治理设施,其中包含了在线监测设施,建成后可以实时监控处理后的废水监测数据。三是若监管巡查中发现关闭煤矿其他区域出现涌出水异常时,及时告知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监测。
二、动态调整监测频次的建议可行
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关闭煤矿矿井水监测方案,针对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全年按照丰、平、枯水期开展三次监测(丰水期:一般5-9月;枯水期:一般11-3月;平水期:其余月份,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今年2月份已经完成了枯水期矿井水关闭煤矿矿井水监测工作。二是5家关闭煤矿治理设施今年建成后,设计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可以实现全天候监控水质结果。三是根据管理需要,动态调整监测频次,长期稳定排放达标的关闭煤矿可以降低监测频率,不稳定达标排放的关闭煤矿可以加密监测。
三、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与整合机制的建议可行
今后关闭煤矿监测数据主要包含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的监督监测数据、重庆綦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管理单位开展的自行监测数据以及在线监测数据(还未建成)。目前,区生态环境已完成监测数据共享,监测数据完成后,及时抄送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属街镇。其他各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已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也将按照此模式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在线设施建成后,可以直接通过在线监控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数据共享后,各相关部门和街镇按照职能职责开展相应管理。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渝快政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2日
(联 系 人:胡粝丹,联系电话:1363773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