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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5-0022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9

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87号建议的复函


李宗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源保护区防护设施管理的建议》(第20250087号)收悉。经与区水利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装摄像头,定期修复防护设施,设立举报机制”的建议可行并采纳

2018年以来,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压实街镇属地化管理责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8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累计安装监控108套,树立标志标牌及各类警示牌512块,设置界桩301块,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31km。同时,2024年年底我局针对城市(含备用)及11个“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加装了监控摄像头,并于今年4月全部成功接入“巴渝治水”平台,实现重点水源地实时视频监管。为深入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巩固保护成效,我局正积极包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拟申请中央资金用于进一步强化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升水源保护监管能力。此外,建立完善举报制度,设立24小时环保投诉电话,拓展微信、微博等公众号留言举报形式。在保护区周边设立警示牌和举报公示牌,明确保护范围、禁止行为及举报方式,形成“人人监督、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加大对已查处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意识”的建议可行并采纳

近年来,区生态环境局以“4·22世界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专题活动为契机,走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开展环保政策宣讲和专题培训,提高群众对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及街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垂钓等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区水利局围绕“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主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申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监控及防护设施建设,并加强日常维修维护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宣传教育,开展饮用水源保护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宣教活动,增加对已查处典型案例宣传重点,以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全民护水的良好氛围,共同保障饮水安全。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5527

(联 系 人:罗琌,联系电话:1912224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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