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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0-0162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0-12-03
2020年綦江环境质量快报-第七期
2020年1-7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一、7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7月1日-7月31日,共31天,优良天数31天,占100%。
PM10平均浓度为34微克每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5微克每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0微克每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20微克每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19微克每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每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0年7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2019年7月同比,优良天数增加1天,PM10平均浓度持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16.7%,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11.1%,PM2.5平均浓度持平。
二、1-7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1月1日-7月31日,共213天,优良天数199天,占93.4%,超标14天,其中轻度污染14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
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54、18、24、35微克每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32微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每立方米。
2020年1-7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2019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9天,PM10平均浓度下降6.9%,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5.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下降7.7%,PM2.5平均浓度下降10.3%。
三、排名情况
2019年和2020年各月綦江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的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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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2019 |
29 |
31 |
33 |
18 |
19 |
18 |
19 |
19 |
19 |
19 |
19 |
19 |
2020 |
28 |
35 |
39 |
37 |
29 |
1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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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2019年1-2月为26个区以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排名,2019年3月起为全市40个区县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