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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3-0013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8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8

2023年2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一、2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21-228日,共28天,优良天数21天,占75.0%,超标7天,其中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2天。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7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1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4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0.06倍;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0.66倍;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90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2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比,优良天数减少6,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41.7%,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82.4%,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72.1%,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61.1%

20232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1月环比,优良比上升26.6%,空气质量整体好转,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下降,其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21.4%,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下降3.1%,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35.1%,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31.0%

二、1-2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11-228日,共59天,优良天数36天,占61.0%;超标23天,其中轻度污染15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2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6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2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5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0.36倍;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2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1.06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87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0.8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111-228日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14,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23.1%,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45.5%,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69.6%,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56.5%

三、排名情况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2023

22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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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重庆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区域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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