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批准结果信息 > 取水许可审批
[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411J/2024-00077 | [ 发文字号 ] | 綦水许可〔2024〕130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4-12-31 |
关于綦江区三角镇乐升坪龙门片区水厂工程 取水许可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关于綦江区三角镇乐升坪龙门片区水厂工程 取水许可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乐升坪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綦江区三角镇乐升坪龙门片区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表》收悉。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发现违规取水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便函〔2024〕622号)要求,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第158号令)的相关规定,对綦江区三角镇乐升坪龙门片区水厂工程取水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綦江区三角镇乐升坪龙门片区水厂工程(以下简称乐升坪龙门片区水厂)位于綦江区三角镇乐升坪村新龙湾社,供水范围为綦江区三角镇乐升坪村和龙门村,设计供水人口3140人。乐升坪龙门片区水厂于2019年改建完成,供水规模500m3/d。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綦江区三角镇乐升坪龙门片区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同意本工程从綦江区三角镇莲花洞水库取水,年取水量9.9万m3,取水方式为引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据“报告表”,在优先保证莲花洞水库坝址下游河段生态流量及现有取水用户取水的情况下,莲花洞水库可满足本工程9.9万m3取水水量的要求。
莲花洞水库现状水质为Ⅲ类,取水水源水质满足本工程取水水质的要求。
四、退水方式
本工程退水主要为厂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供水管网终端用水户生活污水。本工程年退水量7.92万m3,农村居民生活污水主要是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还田。
五、取退水影响
基本同意本工程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及节水指标的分析评价。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在取水工程自验前完成;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八、取水工程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单位应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取水工程自验,并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自验材料,经我局审核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九、其他要求
(一)若本工程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二)你单位应加强节水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输配水管网漏损量。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洪畅,联系电话:023—48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