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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411J/2025-0005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3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19日夜间(19日20时—20日08时),全区多云转阵雨或雷雨,雨量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气象灾害风险等级较高。
市水利局于7月19日20时30分启动部分区县水旱灾害防御级应急响应(包含綦江区),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有关规定,当前已经满足启动响应条件,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决定于2025年7月19日22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要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是强降雨区域相关镇街要高度关注水雨情变化,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预警,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进行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在建涉水工程要及时停工,确保安全。尤其要注意在江河溪沟、拦河坝、礁石滩涂上游玩、垂钓的群众,要提前做好预警、劝导工作。同时各镇街要及时上报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等工作。
三是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库区高切坡、高位山坪塘等风险点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为各镇街抗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5年7月19日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办公室 |
2025年7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