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建立三项机制全力做好风险排查处置工作
区司法局建立三项机制全力做好风险排查处置工作
为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区司法局通过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努力确保司法行政业务领域不发生重大风险,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风险周排查工作机制。组织各司法所围绕社区矫正、刑释人员、人民调解等重点领域,结合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排查,每周统计风险排查处置情况,并在全区周风险研判工作会上进行情况通报。二是建立风险月研判工作机制。根据各司法所和科室报送风险情况,分管风险防范工作的领导每月召开一次风险研判工作会议,局属各处、科、室、所、中心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通报,经讨论后确定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办理时限。三是建立管控维稳工作机制。加强特殊人群动态管控,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实行“包案到人”责任制,对每名重点社区矫正人员确定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开展教育管控工作。对排查出有明显重新犯罪趋势的刑满释放人员列入高风险等级,由司法所报告街镇领导进行处置并通报当地派出所,同时以书面专案形式向司法局进行报送。
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07件,预防纠纷9件,调解纠纷1700件,化解信访积案35件,无民转刑案件和民转治安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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