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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10

参保职工:

你好!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和《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1. 如你已达原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符合最低缴费年限、本人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请于达原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

2.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以下简称特退)年龄相应渐进式延迟:原特退年龄为55周岁的男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原特退年龄为45周岁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0周岁。符合特殊工种从业年限的,请于达到特退渐进式延迟当月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

逾期申报的,将影响退休待遇。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或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咨询电话023-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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