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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
- 1150022269925517XQ/2026-0001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0
促进农民工就业补贴政策延续实施→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来领补贴啦!
一、补贴条件及标准
1.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补贴:企业新招用重庆籍农民工,并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农民工须在2025年1月1日至招用前,在市内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不含补缴2025年1月1日前的社保),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2.企业吸纳大龄农民工就业补贴: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三个月(含)以上重庆籍大龄农民工(年满50周岁),并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进入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使用渝快办账号登录,点击“政策申报·单位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补贴”提出申请。
1.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 ,选择单位登录。
2.申报入口:政策申报→单位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补贴。
3.进入申报页面后:点击“立即办理”,即出现促进农民工就业两项补贴政策的申报入口。企业依照所符合条件点击进入对应申报入口即可。
三、申报操作注意事项
1.补贴申报地(单位所在地):由区县经办人员单位注册地统一维护,如果单位申报为空,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维护。
2.申报单位性质:自有员工、派遣员工,其中“派遣员工”为劳务派遣企业勾选该项,且需同时选择实际用工单位。
3.银行卡账户信息:单位银行卡账户务必录入准确。
4.补贴人员导入:点击“提取预申报人员名单”,弹出“批量导入上报名单”框,点击“保存”。10秒后点击“查询”,下方出现申请名单,校验状态为“校验通过”,即可点击“下一步”。若校验不通过且原因为“未查询到就业信息”,请联系企业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为补贴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5.提交补贴人员:需要先下载补贴申请表,抄录单位承诺内容,加盖单位印章,上传盖章申请表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
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补贴、企业吸纳大龄农民工就业补贴按照同一人就高且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与其他就业政策可重复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