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有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綦江区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探索资源资产“摸得清”、股权量化“分得准”、集体经营“管得好”的工作模式,有效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模糊、权责不清、管理混乱等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制度基础。目前,綦江区已基本完成311个村(社区)、2502个村民小组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理资产总额26.73亿元,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2813个,2021年集体经济收入达1.09亿元。6月2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綦江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被评价为“创新措施实、效果好”。
一、核产清资,确保家底“摸得清”
聚焦全区村、组集体所有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全面摸清2813个清理单位资金资产资源情况。一是搭建专班。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专班”工作模式,“区级专班”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组建,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多部门联动,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做到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街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街镇农服中心、财政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业务指导;“村级工作小组”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会计、村务监督人员、村民代表为主体,负责具体开展实施。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成立333个工作小组(专班),1600余名人员参与,推动核产清资有序进行。二是制定标准。制定《重庆市綦江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明确了“对象明、范围明、时间明”的“三明”工作标准和内容。包括:明确确权对象,即:根据实际把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分别确权到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资产范围,包括用于生产经营产生经济效益的经营性资产,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草地、“四荒地”及水利工程等资源性资产,以及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现金、债权债务等;明确登记时间,以2014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为基础,重点对 2014年至2017年期间资产变动、资料不完整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完善,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年末资产清查。三是严格程序。按照“因村制宜、尊重民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原则,确定“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步法工作流程。即:全面清理核实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其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关系、存量和运用效益等逐一进行梳理公示确认,并按规定科目登记造册,街镇存档备案,同时录入重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数据管理系统。对集体资产较多,或资产价值争议较大的村,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或由村民代表参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值等方式对村级经营性资源、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使资源变资本,为折股量化做准备。
二、量股到人,确保资产“分得准”
聚焦身份认定、资产分类、股权管理三方面,全区共计界定成员76.21万人,确认股份69.76万股,颁发股权证书20.97万本(户)。一是科学认定身份。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制定《綦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明确认定为村集体成员身份的12种情形、不予认定的6种情形、成员资格丧失的4种情形,以及在校大学生、服兵役人员、出嫁女等7种特殊人员的身份确认问题。对个性问题,在《指导意见》原则内,保证程序规范的前提下,由村组通过民主商议、民主决策的方式进行解决。二是资产分类处置。制定《綦江区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三类”资产分类处置。即: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对于资源性资产,原则上均折股量化,确权颁证到户的除外;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一般只登记产权,并制定相应资产管理机制,由集体统一管护。其中,资源性资产共清理未承包到户的四荒地、茶园地、果园地、林地、机动地及宅基地复垦地等55.86万亩,全部折股量化到户。三是股权静态管理。在股权管理上,采取“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长久不变”的静态管理模式,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股权。区级统一印发股权证书,作为农户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
三、赋码授权,确保经营“管得好”
聚焦登记赋码、集体经营、收益分配,释放集体潜力,助力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成为活跃乡村经济的重要单元。一是登记赋码授权。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在全区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明晰了成员大会的最终决定权、理事会的经营决策权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权。全区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登记赋码、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农村经济组织首次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开展经营活动更加便利,为集体经济的腾飞扫清障碍、插上翅膀。二是政策支持先行。为激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开发利用经营性资源资产,鼓励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好劳务经济“第一桶金”,2018年綦江先试先行制发《农村“三变”改革经营主体承接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优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承接200万元以内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盘活农村劳动力市场,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2021年,我区251个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劳务经营性收入7820万元。三是集体经营探索。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村资产责权更加清晰,有效激发农村集体经济活力,集体经济主体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形成“股份合作联合型、资源开发自主型、资金入股借力型”等多种经营模式。如:赶水镇麻柳村拉动新炉、双龙、洋渡和龙沧4个村集体组织投资100万元,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利用闲置用地新建泡菜厂,引进奇味佳食品公司开展股份合作联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市场优势和村集体带动农户种植优势,把赶水草蔸萝卜产业做大做强。如:安稳镇崇河村把红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依托中央主力红军长征过境优势,打造“红军街、长征路”等资源,成为网红打卡点,2021年集体实现利润约5万元。四是利益分配创新。收益分配以效益为基础,坚持效益决定分配、集体福利与成员增收兼顾的原则,探索“3:3:X”收益分配模式(即30%作为公积金、30%作为公益金及困难群体分红、“X”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和管理团队绩效考核),困难群体分红金额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议定,成员分红和管理团队绩效考核比例根据发展模式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以石壕镇万隆村为例,2018年启动集体经济发展,2019—2021年连续三年按“3331”实现分红,每年可分配盈余20余万元,其中,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达6万余元,全村605户1761人,合计1501股,每股分红40元。(农经站 黄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