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之农事用车安全顺口溜
安全生产月之农事用车安全顺口溜
随着农村道路交通状况的不断改善,通车里程的增加,一定程度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便利。但是,也有一些涉农经营主体仍然抱着侥幸心理,违法违规使用变型拖拉机、皮卡车等货运车辆接送农民工从事季节性农业生产劳动。去年9月4日、9月5日黑龙江省、安徽省就相继发生了两起农事用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果特别严重,教训极其深刻。加之,农业基地内的道路为非机动车道路,仅容许农机具通行。为此,特温馨提示如下:
交通法规是个宝,走路行车要记牢;
交通安全最重要,事故不分老和少;
变拖清零是政策,全国上下要齐力;
经营变拖有隐患,注销报废绝祸患。
农事用车要记牢,遵守法律第一条;
货车不能接送工,法律法规记心中;
上路行驶守法营,只准载货不载人。
客车可以接送工,严禁超员不能松;
基地道路条件差,只许农机使用它;
若遇道路有险情,农机也不能通行。
常排查、勤维护,道路安全是后路。
农机驾驶人,无证作业可不行!
农机驾驶人,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带病作业均不行!
(綦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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