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召开渔政护渔巡护队伍 业务培训会
綦江区召开渔政护渔巡护队伍 业务培训会
12月16日,綦江区紧紧围绕“宣传、引导、巡查、制止、报告”五大职责对护渔巡护工作方法及技巧进行业务培训。21个街镇护渔巡护组组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全体成员共计25人参加培训会议,支队常务副支队长出席会议并对护渔工作进行强调。
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庆市8部门禁渔通告》、《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重庆段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会议通报我区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1年来查办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总结分析了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同时,执法人员围绕禁用“钓具”“钓法”进行了详细讲述,并对护渔巡护工作方法及技巧进行了针对性培训、探讨和交流。
会议要求,护渔巡护工作“五大职责”一定要牢记于心、践之于行:一是要做好宣传。让辖区内的老百姓都要知道“十年禁渔”系列政策措施;二是要强化引导。积极引导广大钓渔爱好者主动不违法使用国家和市明确禁止的“钓具”“钓法”;三是要主动巡查。对标对表巡查计划任务和工作量,科学分配时间,主动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好巡护记录;四是要有效制止。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普通违法行为,要通过有礼有利有节的方式,敢于制止、有效制止。五是要及时报告。针对不听劝告或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会议强调,护渔巡护工作是确保“十年禁渔”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执法护渔的最前端,全体护渔巡护队员要务必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生态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推动全区落实“十年禁渔”发挥积极作用。(农业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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