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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区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03-03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要求(渝委农办〔2021〕31号),现将《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3〕5号)公示如下:监督举报电话:023-85880679,023-48655444,12345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区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古南街道、石角镇、赶水镇、永新镇、隆盛镇、丁山镇、永城镇;区人社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度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和项目安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1.安排65万元给区医保局,主要用于全区贫困对象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2.安排43万元给区人力社保局,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3.安排80万元给区住建委,主要用于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租房补助

4.安排1.269564万元给区卫健委,主要用于补充2021年脱贫户职工医保区外就医兜底保障。

5.安排500万元给区城管局,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

6.安排1054万元给区农业农村委,其中:160万元用于全区畜禽养殖保险补助165万元用于全区农业保险(种植业)补助;320万元用于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补助项目;260万元用于全区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广50万元用于全区生态鱼产业项目;99万元用于全区经果产业改良培育。

7.安排1001.730436万元给区乡村振兴局,其中:169.730436万元用于全区积分制推广;390万元用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以奖代补)年终考核兑付;442万元用于全区农户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8.安排48万元给古南街道,用于古南街道春光村陶坝合作社建设项目。

9.安排11万元给石角镇,用于石角镇新农村集体茶园灾后重建项目。

10.安排40万给赶水镇,用于赶水镇双丰村一组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

11.安排35万元给永新镇,用于永新镇石坪村标准化梨园建设项目。

12.安排48万元给隆盛镇,用于隆盛镇玉星村肉兔加工标准化生产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13.安排28万元给永城镇,用于永城镇复兴村、大桥村柑橘产业恢复生产项目。

14.安排20万元给丁山镇,用于丁山镇黄坪村白茶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5.项目管理费。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提取项目管理费2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日常监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街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衔接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的设定绩效目标,全面实施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二)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实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立项、监管、结算等工作,招采程序要进一步规范,注重收集整理过程资料。资金支出进度4月、6月、9月分别不低于30%50%75%,且达到序时支付进度。

(三)合法合规落实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廉政合同,按规定组织好项目的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审计评估等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关记录,确保项目实施安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渝委农办〔20213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区镇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工作不力、达不到整改效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手软。对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加强线索搜集、重点关注,严禁套取、骗取项目资金,不得重复享受项目补助资金。若有违规违纪问题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法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衔接资金用到实处,保障群众利益。

(五)管好用好项目库。严格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号)文件要求,及时更新项目库信息,做好项目库建设和维护,实现系统录入、上报数据、实际情况,三者相符。

附件:綦江区2023年度区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明细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331

綦江区2023年度区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安排资金 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 备注
1 区医保局 政策保障类 2023年綦江区资助贫困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綦江区 65 綦江区贫困对象资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资助65万元。按照50元/人进行资助。 完成资助贫困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13000人,资助65万元。
2 区人社局 2023年綦江区脱贫人口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綦江区 43 用于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 减小脱贫人口缴纳养老金的压力。
3 区住建委 2023年綦江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租房
补助
綦江区 80 完成2023年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租房补助工作。 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280户住房安全问题。
4 区卫健委 綦江区补充2021年脱贫户职工医保
区外就医兜底保障
綦江区 1.269564 医疗救助建卡脱贫户9人次,脱贫户患者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10%,慢特病门诊自付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20%。 预计完成医疗救助建卡脱贫户人次数不低于9人次,已脱贫患者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不高于10%、慢特病门诊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不高于20%,及时支付率100%,受益已脱贫人口数不低于9人次,受益已脱贫人口满意度不低于98%。
5 区农业农村委 2023年綦江区畜禽养殖保险 綦江区 160 1.生猪60元/头,能繁母猪120元/头,生猪不超过2万头,能繁母猪不超过2万头;                               
2.山羊30元/头,不超过2万头。
通过畜禽养殖参加保险,减少畜禽疫病损失,受益群众2000人。
6 区农业农村委 产业发展类 2023年綦江区农业保险(种植业) 綦江区 165 1.全区蔬菜保险0.6万亩,区级补贴14.4元/亩;
2.水稻、玉米保险16万亩,区级补贴7.65元/亩;
3.油菜保险1.1万亩,区级补贴3元/亩;
4.脱贫户自交部分2万亩,区级补贴5.625元/亩;
5.大户自交部分2万亩,区级补贴8.1元/亩;
6.柑橘灾害险5000亩,区级补贴3万元。
以实际参保面积结算。
该项目实施后,带动全区3万多户,11万人,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0.7万户。
7 2023年綦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补助项目 綦江区 320 优质稻2亩及以上、200元/亩;油菜10亩及以上、100元/亩;高粱10亩及以上、200元/亩;生猪3头及以上、500元/头;蔬菜10亩及以上、300元/亩;山羊20只及以上、400元/只;肉兔常年存栏200只以上、30元/只;水产养殖水面5亩及以上、400元/亩;鸡鸭鹅家禽三类总数40只及以上、10元/只。南部四镇范围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到户产业发展。支持庭院经济发展。 产业发展补助≥300户建卡贫困群众。
8 区农业农村委 产业发展类 2023年綦江区农产品品牌培育与推广 綦江区 260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需完成定量监测农产品800个,其中例行监测农产品样品数量670个,监督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130个。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市级以上农业品牌新认证及续展的进行补助、宣传。对辖区内特色产业进行营销推广。通过各大节会展会、网络、媒体、平面广告、互联网直播带货、农产品消费指南等各种媒介、宣传画册等宣传展示綦江特色农产品,推动产销对接。 市级以上有效期内农业品牌数量稳定在80个;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9 2023年綦江区生态鱼产业项目 綦江区 50 1.池塘标准化改造:通过进排水设施改造、小塘改大塘、养殖池梗坎加宽加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
2.推进养殖尾水治理:通过修建生态沟渠、多级沉淀过滤池、鱼菜共生、资源化利用等多种模式科学有效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养殖尾水治理设施面积不低于养殖水面面积的4%,最终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通过池塘标准化改造、养殖尾水治理等方式,科学发展生态鱼,可带动当地5余名贫困户就业,每月人均可增加约1000元的收入。
10 区农业农村委 产业发展类 2023年綦江区经果产业改良培育 三角望石、杜家等高换柑橘李子340亩、通惠柏林等151亩、石角双树等71亩、丁山四角70亩 99 在适宜地区通过高接换种发展柑橘、李子优良品种632亩,提供后期技术指导。 高换后可盘活原有果树产业,每年可增加和带动群众和脱贫人口实现家门口打工创业,盛产期后可增加务工、土地租金等经济收入约20万元。
通过高接换种,调整树种,提升果树产业产量,优化果品品质,提高果实的市场契合度。预计高换品种达到盛产期,可使业主、村集体经济组织果树产业年产值增加约500万元。

11 永城镇 2023年綦江区永城镇复兴村、大桥村柑橘产业恢复生产项目 永城镇复兴村、大桥村 28 1.柑橘种植基地补苗16000株;
2.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100亩。
项目建成后可带动周边群众10余人(其中贫困户1人)就业,有效提升产业基地规模,带动产业发展。
12 石角镇 2023年綦江区石角镇新农村集体茶园灾后重建项目 石角镇新农村 11 茶园补植30亩,含茶苗购买、人工整地、茶苗种植、肥料购置等。 项目实施后年产茶叶0.3万余斤,经济收入4万元以上。
13 赶水镇 产业发展类 2023年綦江区赶水镇双丰村一组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 赶水镇双丰村 40 1.新建50m³三格式化粪池1口;
2.新建莎岚垭清水池1口;
3.改造岚垭水田(含蓄水池);
4.庙岗化粪池、冷家岗化粪池、川芎岚垭清水池;
5.开挖、回填管道线路6500m,安装DN110水管5000m、DN75水管1500m。
项目实施后,通过粪水再利用,节省种植肥料、人工成本15000元/年,提升种植效能,达到农产品增收20000元/年。带动周边农户80人就业,为双丰村141户298人提供种植便利,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种植,节省种植成本,更有利于打造赶水的特色产业。通过水肥一体化建设,减肥增效,减少化肥使用,更好保护生态环境。
14 丁山镇 2023年丁山镇黄坪村白茶基地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丁山镇黄坪村白茶基地 20 新修蓄水池一座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该项目实施后,可减少生产成本5万元,解决灌溉困难问题。
15 永新镇 2023年綦江区永新镇石坪村标准化
梨园建设项目
永新镇石坪村 35 1.新建约208m³蓄水池一个;
2.新建滴管管网及配套设施,覆盖产业园70亩;
3.开展产业园土壤改良70亩。
实施后,可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群众就业岗位,受益群众252户598人,其中脱贫户1户4人,监测户1户1人。
16 隆盛镇 产业发展类 綦江区2023年隆盛镇玉星村肉兔加工标准化生产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隆盛镇玉星村原小学 48 1.按食品要求,对室内进行食品功能区改造,贴墙面砖等447.94m2;
2.购买斩拌机、冻肉切丁机、储能式单头大锅灶、油烟净化一体机、自动搅拌炒锅、食品真空包装机等设施设备。
该项目实施后,能年宰杀肉兔10万只以上,有效促进我镇肉兔产业规模发展。同时,能够解决劳动力10人,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0.8万元/年。
17 古南街道 2023年綦江区古南街道春光村陶坝
合作社建设项目
古南街道
春光村
48 1.新建藕田5块约18亩,新建莲藕釆摘便道301米;
2.新建建莲藕采摘及运输步道731.5米;
3.水沟、截水沟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后可解决约20户村民务工问题,增加受益人口12人(其中脱贫户2户8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000元以上,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18 区城管局 环境卫生整治 綦江区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 綦江区 500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改造一批公厕。 1.社会效益:通过宣传和垃圾分类点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品质;
2.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会有效改善我区卫生环境质量;
3.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资源回收和利用,降低污染。

19 区乡村振兴局 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2023年綦江区积分制推广 綦江区 169.730436 2023年完成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包括涉农社区)的积分制、清单制的推广应用。 增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高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形成农村基层治理有效机制。
20 区乡村振兴局 乡村建设类 2023年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以奖代补) 綦江区 390 对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年度考核前3位的街镇,开展人居环境建设。 项目完成后可以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年底考核兑付
21 2023年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綦江区 442 完成农户人居环境改善,主要开展农户庭院整治、入户道路建设、户厕改造等整治工作。 项目完成后可以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22 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 綦江区 25 开展相关工作培训,加强项目日常监督。 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
合计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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