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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198
  • [ 发文字号 ]
  • 綦乡振〔2024〕18 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5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要求(渝委农办〔2021〕31号),现将《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4〕18号)公示如下:监督举报电话:023-85880679,023-48655444,12345。


各街镇,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工作要求,本次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5333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綦江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项目(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规范资金用途。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綦江财发〔2022〕123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綦委农办〔2021〕33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驻村工作队所在村,驻村第一书记需在本村实施的项目验收单上签字,并监督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情况。

二、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实施单位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形象进度质量达标,投资进度真实有效,支付进度规范及时。①各项目单位要在项目计划文件下达60日内启动项目实施,逾期未启动的收回资金指标另行安排;②各项目单位按照工期计划达到节点要求,未达到要求将调度通报;③各项目单位按照各时间节点支付进度要求执行,未达到要求将纳入年度考核并与次年资金分配挂钩;④各项目单位要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创新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合法合规落实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廉政合同,按规定组织好项目的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审计评估等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关记录,确保项目实施安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渝委农办〔2021〕3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区镇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工作不力、达不到整改效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手软。对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加强线索搜集、重点关注,严禁套取、骗取项目资金,不得重复享受项目补助资金。若有违规违纪问题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法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衔接资金用到实处,保障群众利益。

五、管好用好项目库。严格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号)文件要求,及时更新项目库信息,做好项目库建设和维护,实现系统录入、上报数据、实际情况,三者相符。

附件:綦江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江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业主单位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 本次资金安排情况 区级指导科室 备注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合计
1 区人社局 就业项目 2025年綦江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项目 用于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支持。 通过补贴跨省务工交通费,有效降低1500名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支出。 35 / 35 就业促进科
2 区农业农村委 就业项目 2025年綦江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 用于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奖补。 认定的车间带动脱贫人口就业比例不低于总就业人口的30% 6 / 6 扶贫指导中心
3 2025年綦江区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 开发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500余名脱贫人口或监测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家庭收入。 400 / 400 扶贫指导中心
4 巩固三保障成果 2025年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对于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做到应补尽补 每生每年补助金额3000元,资助人数以最后实际申报人数为准。 150 / 150 扶贫指导中心
5 区农业农村委 产业项目 2025年綦江区产业帮扶补助项目 优质稻2亩及以上、200/亩;其它粮油(油菜、高粱、玉米、大豆、花生等)5亩及以上、200/亩;生猪1头及以上、500/头;蔬菜5亩及以上、200/亩;山羊10只及以上、300/只;肉兔常年存栏200只以上、30/只;水产养殖水面5亩及以上、400/亩;鸡鸭鹅家禽三类总数40只及以上、10/只。支持庭院经济发展。 产业发展补助≥1000户建卡贫困群众。 1139 / 1139 规划发展科
6 2025年綦江区脱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用于脱贫户小额信贷贴息。 累计贴息500户。 150 / 150 规划发展科
7 2025年綦江区农村致富带头人补贴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22号),每位农村致富带头人按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给予本人一次性奖补,补助人数50人。 打造一支创业能力强、经营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带动1500余人(含脱贫户和监测户100户)致富增收。 50 / 50 农广校
8 2025年綦江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发展5个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350 / 350 农经站
9 2025年綦江区种植业补贴项目 1.采购萝卜种子3万亩;
2.
集中成片发展种植米粉专用稻100亩以上;
3.
种植四季青3000亩;
4.
种植珠芽蓼2000亩;
5.
种植野菊花1000亩。
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该项目实施后,带动全区2万多户,7万余人,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0.3万户。 354 / 354 农业服务中心
10 区农业农村委 产业项目 2025年綦江区中药材社会化服务项目 在綦种植四季青、珠芽蓼、野菊花的企业,对栽种、除草、田间管理、机耕(整地)、机防等方面补助400/亩。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种植企业节本增收,亩均达400元,同时可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增收。 240 / 240 农业服务中心
11 2025年綦江区种植大户培育项目 大力发展种植业,推进种植大户规模提升。 预计新增蔬菜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带动至少300农户增收。 45 / 45 农业服务中心
12 2025年綦江区糯玉米订单农业补贴项目 与村集体签订并完成订单收购协议的企业,订单价格不低于2/千克,收购总量500吨以上,补助200/吨。 促进产销对接,保障农户收益。带动村集体增收超80万元,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 50 / 50 农业服务中心
13 2025年綦江区畜牧产业发展项目 大力发展全区畜牧业,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发展。 预计发展畜牧产业示范村30个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70个以上。 117 / 117 畜牧站
14 2025年綦江区生猪小单元标准圈舍建设项目 支持建设48个生猪小单元标准圈舍(面积不低于30/栋,常年生猪存栏量不少于20/栋) 通过产业发展,增加生猪存栏1000头,增加养殖户收入200万元 96 / 96 畜牧站
15 2025年綦江区羊小院建设项目 支持建设62个羊小院(面积不低于20/栋,常年山羊存栏量不少于30/栋) 通过产业发展,增加山羊存栏1800只以上,增加养殖户收入180万元 124 / 124 畜牧站
16 2025年綦江区加工产业发展补助项目 新增萝卜精深加工企业2家、新增糯玉米精深加工企业1家。 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萝卜、糯玉米产值亩均提升30%以上。 150 / 150 规划发展科
17 2025年綦江区农业企业发展补助 培育新增区级龙头企业10家以上,培育新升规、小升规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以上。 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带动用工60人以上。 114 / 114 规划发展科
18 2025年綦江区农产品品牌培育与推广 加强全区农业品牌培育,做好土特产品牌打造及宣传。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等市级以上农业品牌新认证及续展的进行补助、宣传。 预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等农业品牌新认证21个。 54 / 54 质环站
19 石角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集体茶园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建设项目 1.安装田间管网19.043km
2.
安装喷灌设备1套;
3.
安装首部系统1套;
4.
泵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可稳定茶叶产量,提升茶叶品质,减少施肥用工成本,直接带动5人以上就业。 / 49.5 49.5 农业服务中心
20 区农业农村委 乡村建设项目 2025年綦江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完成1060盏路灯安装。 改善3000人的出行条件。 / 174 174 城乡融合促进科
21 通惠街道办事处 2025年綦江区通惠街道老旧农房整治及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
对浸水社区进行危房排危整治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改善2公里20余户100余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老百姓生产生活质量。 49 49 98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22 东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东溪镇上书村老旧农房整治及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上书村进行危房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改善108800人,其中脱贫户26人生产生活条件。 70 87 157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23 东溪镇人民政府 乡村建设项目 2025年綦江区东溪镇盆石村老旧农房整治及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盆石村进行危房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改善901000人,其中脱贫户12人生产生活条件。 76 76 152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24 赶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赶水镇双丰片区老旧农房整治及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双丰村廖家湾片区、双丰村2社片区沿线老旧农房进行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可解决石房村50130余人出行、生产难问题,受益群众50户,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人。 56 56 112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25 赶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赶水镇石房片区老旧农房整治及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石房村沉水井片区、石房村石房子片区、石房村钦差坝片区、石房村沉水井至钦差坝沿线老旧农房进行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可解决双丰村60140余人出行、生产难问题,受益群众60户,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5人。 94.5 94.5 189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26 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三角镇永安村、徐家村老旧农房整治
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永安村、徐家村沿线老旧农房进行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改善45164人,其中脱贫户26人人居环境条件。 50 50 100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27 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三角镇红岩村老旧农房整治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红岩村沿线老旧农房进行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改善65210人,其中脱贫户515人人居环境条件。 70 70 140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28 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三角镇乐升坪村老旧农房整治
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乐升坪村沿线老旧农房进行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改善280840人,其中脱贫户618人人居环境条件。 70.5 70.5 141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29 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三角镇塘垭村老旧农房整治
及设施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塘垭村沿线老旧农房进行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改善180540人,其中脱贫户1133人居环境条件 / 40 40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30 横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横山镇新寨村思林片区老旧农房整治
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新寨村思林片区老旧农房进行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整治80余人人居生活环境,改善出行条件 47 47 94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31 横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横山镇回龙村肖家林片区老旧农房整治
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回龙村肖家林片区老旧农房进行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准。 整治50余人人居生活环境,改善出行条件 65 65 130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32 横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綦江区横山镇天台村何家湾、大坪村丰子山片区老旧农房整治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对天台村何家湾、大坪村丰子山片区沿线老旧农房进行排危整治、庭院整治修复及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整治200余人人居生活环境,改善出行条件 41 41 82 城乡融合促进科 以工代赈
33 区农业农村委 项目管理费 2025年綦江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 用于衔接项目评估、业务培训、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43 7.5 50.5 城乡融合促进科
34 合计



4356 977 5333


綦乡振〔2024〕18号 通知 (1).docx


綦江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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