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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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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5-0009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互动交流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0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4〕109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头)要求,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以及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重点支持粮油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原则上要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引领或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和具有一定规模;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与环保手续。
二、申报条件
(一)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依法设立1年以上(含1年)且正常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家庭农场。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1年以上(含1年)且正常经营;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且运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登记财务收支、生产销售等基本记账。
三、支持内容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支持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运营质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形成产业规模优势,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延长产业链条。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服务带动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大田生产技术到位率。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四、编制方案
经营主体根据实际认真编制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在方案编制中,对项目建设内容的资金预算要分项列出,原则上家庭农场按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5万元、合作社和村集体领办合作社按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10万元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财政补助金额和自筹金额比例为1:0.5,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可以不自筹资金。
五、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发展需求,包装策划项目。填写“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二)街镇审核。各街镇要严格审查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建设内容是否享受过财政资金补助。填报“綦江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区级评审。区农业农村委按程序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和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负面清单。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能申报;申报单位要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一建设内容不能重复申报。
(二)严格把关。各街镇加强对项目的谋划和可行性论
证,提高申报项目质量,确保项目一经批复即可开工建设,避免批复后因各种原因放弃实施。项目申报过程中,要加强核实,对有意放纵、伙同业主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信息公开。区农业农村委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项目申报通知等信息应在綦江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四)资料报送。各街镇要认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抓紧收集项目资料,组织项目申报单位认真编写项目建设内容和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并于6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文档报送区农经站。
附件1: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格式模板)
附件2:綦江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罗涛,19922988484)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格式模板).doc
附件2:綦江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