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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5-00128
- [ 发文字号 ]
- 綦农委〔2025〕5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9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綦江区农业产业发展补助政策》的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綦江区农业产业发展补助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綦江区农业产业发展补助政策
为有力有效保障粮食生产,推进农业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抓实“米袋子”“菜篮子”“肉盘子”相关工作,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綦江区农业产业发展补助政策》(执行年限:2025—2027年)》。
一、支持种植业发展
(一)种粮大户补贴
单个经营主体(下同)规模种植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50亩(含)以上,补贴20元/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单个经营主体带状复合种植50亩及以上,补贴200元/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三)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补助
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集中连片规模种植50亩及以上,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等种植50亩及以上。小麦、油菜单产较上年当地平均水平高3%及以上(后同),大豆8%,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10%,奖补金额不超过100元/亩;小麦、油菜4%,大豆12%,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15%,奖补金额不超过200元/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四)农业保险补贴
1.种植类(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水稻种植险保额1100元/亩,保费49.5元/亩,补贴85%,种植业主承担15%(7.425元)。
玉米种植险保额1100元/亩,保费49.5元/亩,补贴85%,种植业主承担15%(7.425元)。
大豆种植险保额500元/亩,保费25元/亩,补贴85%,种植业主承担15%(3.75元)。
马铃薯种植险保额1240元/亩,保费55.6元/亩,补贴82.7%,种植业主承担17.3%(9.62元)。
油菜种植险保额600元/亩,保费30元/亩,补贴85%(25.5元),种植业主承担15%(4.5元)。
经果种植险保额1000元/亩,保费20元/亩,补贴 70%(14元),种植业主承担 30%(6元)。
萝卜收益险保额2000元/亩,保费100元/亩,补贴 70%(70元),种植业主承担 30%(30元)。
羊肚菌种植险保额7000元/亩,保费420元/亩,补贴 70%(294元),种植业主承担 30%(126元)。
蔬菜种植险保额800元/亩,保费48元/亩,补贴 70%(33.6元),种植业主承担 30%(14.4元)。
高粱种植险保额600元/亩,保费36元/亩,补贴 70%(25.2元),种植业主承担 30%(10.8元)。
高粱收益险保额800元/亩,保费48元/亩,补贴 70%(33.6元),种植业主承担 30%(14.4元)。
水稻收益险保额1380元/亩,保费62.1元/亩,补贴 70%(43.47元),种植业主承担 30%(18.63元)。
2.养殖类(牵头单位:畜牧站)
能繁母猪保险:保额2000元/头,保费120元/头,补贴80%,养殖户承担24元/头。
生猪保险:保额最高1000元/头,保费60元/头,补贴80%,养殖户承担12元/头。
山羊特色保险保额最高1000元/只,保费60元/只,补贴80%,养殖户承担12元/只。
3.其他区级特色保险
中药材、特色粮油、特色渔业等区级特色保险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五)社会化服务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财政补助比重不超过服务价格的40%,单季粮油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六)农机购置
补贴标准为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二、支持萝卜产业发展
(一)萝卜种子补贴
向核心区提供萝卜种子3万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二)萝卜精深加工
引进、培育萝卜精深加工企业,对经批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项目全额补助,企业补助比例不高于总投资30%,单个主体不超50万元。(牵头单位:农服中心、规划发展科)
(三)萝卜订单农业补贴
与村集体签订并完成订单收购协议的企业,订单价格不低于0.8元/千克,收购总量1000吨以上,补助200元/吨。(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三、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
(一)种植补助
发展四季青规模化种植,每亩达到300株的,补助1200元/亩。分3年支付,第一年补贴400元,第二年补贴400元,第三年补贴400元。存活数量不达标按比例减少,低于60%不补贴。
发展珠芽蓼规模化种植,每亩达到40000株的,补助560元/亩。分2年支付,每年补贴280元/亩。
发展野菊花规模化种植,每亩达到1300株的,补助180元/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二)社会化服务
在綦种植四季青、珠芽蓼、野菊花的,对栽种、除草、田间管理、机耕(整地)、机防等方面补助400元/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三)中药材发展贷款贴息
对发展中药材种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进行全额贴息(享受贴息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种植成本)。(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四、支持糯玉米产业发展
(一)种子补贴
发展规模化种植,集中成片50亩以上,补贴90元/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二)加工补贴
引进、培育糯玉米精深加工企业,对经批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项目全额补助,企业补助比例不高于总投资30%,单个主体不超50万元。(牵头单位:农服中心、规划发展科)
(三)订单农业补贴
与村集体签订并完成订单收购协议的企业,订单价格不低于2元/千克,收购总量500吨以上,补助200元/吨。(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五、支持米粉产业发展
发展米粉专用稻规模化种植,集中成片100亩以上,补贴100元/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六、支持花生产业发展
(一)种子补贴
发展规模化种植,集中成片50亩以上,补贴200元/亩。(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二)订单农业补贴
与村集体签订并完成订单收购协议的企业,订单价格不低于16元/千克,收购总量50吨以上,补助1000元/吨。(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七、支持养殖产业发展
(一)生猪小单元标准化养殖圈舍补贴
通过申报评审实施的生猪小单元标准化养殖圈舍(建设不低于30㎡/栋的生猪小单元标准化养殖圈舍,配套漏缝地板、自动饮水、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常年生猪存栏量不少于20头/栋),补助2万元/栋。(牵头单位:区畜牧站)
(二)羊小院补贴
通过申报评审实施的羊小院(建设20㎡以上的标准化山羊养殖圈舍,配套雨污分离、干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常年山羊存栏量不少于30只/栋),补助2万元/栋。(牵头单位:区畜牧站)
八、支持企业发展
(一)龙头企业培育
新获得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奖励30万元,市级10万,区级3万元。对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评选的市级十佳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规划发展科)
(二)双百企业培育
双百企业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不高于60%(同期利率),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牵头单位:规划发展科)
(三)企业升规入统
对新升规、小升规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生产的,可按照固投30%进行奖补。(第一年不超过15万,第二年9万,第三年6万)。(牵头单位:规划发展科)
(四)加工企业技改扩能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技改扩能投资300万元以上,按投入设施设备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进行奖补。(牵头单位:规划发展科)
九、支持品牌培育
新获得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认定的,奖励10万元/个。被农业部新核准为有机食品的,奖励4万元/个。获得农业部认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奖励3万元/个。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奖励2万元/个;绿色食品成功续展的,奖励1万元/个。获得重庆市名牌农产品认定的,奖励5万元/个。(牵头单位:质环站)
(此件公开发布)
綦农委〔2025〕50号关于印发《綦江区农业产业发展补助政策》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