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中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巴南监管
分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
綦江民发〔2019〕125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在綦各银行机构:
根据《民政部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6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38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工作规范(试行)> 的通知》(渝民发〔2015〕9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性,拓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查范围,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内容
突出重点,针对群众举报或在家庭经济状况审核中发现有关线索、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对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在动态管理中发现有关线索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形进行重点查询。
具体内容包括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社会救助家庭所有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查询比对出的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对应的银行账户类型、账号、开户银行名称、余额等;针对特定对象和实际需要,配合提供一定时间段内相应账户的流水明细,以及截止时间点拥有有效的理财产品名称、理财账号、截止时点理财产品份额、价值等。
二、查询方式
区民政局采用纸质形式将需要查询的信息数据交送各银行,各银行查询后按双方约定方式及时反馈区民政局。
三、查询程序
(一)查询主体。区民政局负责具体协调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查询事项。如人员发生变化,区民政局应提前报告各银行机构并完善相关手续。
(二)取得查询授权。区民政局须取得社会救助家庭所有成员签字(加盖手印)确认的《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三)提出查询申请。区民政局在获得申请救助家庭所有成员授权后,根据实际需要于每月15日前由2名工作人员携带工作证件、身份证、《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以及区民政局出具的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到各银行提出查询申请。
(四)反馈查询结果。各银行机构在收到区民政局的查询需求后,应当及时组织查询,并于每月25日前反馈当月区民政局提供的社会救助家庭所有成员个人名下存款以及需要的其他金融资产信息,确保提供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四、相关责任及要求
(一)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开展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过程中应坚持专人查询、手续完备、程序严密,严格按照信息保密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谁查询、谁负责,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获得的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只限于对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定,严禁违规使用。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信息泄露或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区民政局自行负责;对违规使用和泄露共享信息的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二)区金融发展中心。区金融发展中心要加强对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协调指导。
(三)巴南银保监分局。根据民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61号)等文件要求,指导监督银行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对违反信息保密要求及无故拖延导致信息共享不畅的机构和人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符合要求、手续完备的查询事项,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要严格按照信息保密有关规定,对区民政局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违规使用和泄露信息的银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五、其他
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分管领导和固定业务经办人员1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在《綦江区存款等金融资产查询银行人员联系表》(见附件3),并于10月10日前报区金融发展中心左渝收,联系电话:13983846358,QQ:382120036。
附件:1.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2.查询财产通知书
3.綦江区存款等金融资产查询银行人员联系表
2019年9月11日
附件1
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
核查认定授权书
本人及相关家庭成员同意在申请或获得以下社会救助(包括: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期间,授权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县级及以上核查认定机构、乡镇(街道)及以上人民政府向所有涉及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人及相关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等信息(详见备注2)。
所有授权人信息及签名、指模: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签名、指模 |
救助申请人标识(√) |
1 |
张三 |
500000000000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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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李四 |
5000000000000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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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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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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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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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 |
**区**街道 |
经办人 |
王五 | |
申请人所属 村社 |
***社区 |
授权时间 |
2018.1.19 |
备注1:授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法定监护人签字授权(由法定监护人本人签名授权及按手印),授权人对其签名、指模及因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授权核查所涉及的部门范围包括:发展改革、价格、财政、公安、人社、房产、工商、税务、公积金、车船管理、统计、残联、计生、民政、银行、保险、证券、通信等部门。
附件2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查询财产通知书
綦民(核查)查财字 号
:
因社会救助核查需要,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我局派(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两位同志前往你处查询 等 户 人的财产,具体人员名单及查询需求附后。请予协助!
年 月 日
此联交协助查询单位
綦江区民政局 年 月查询财产情况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账户 类型 |
账号 |
查询 时间 |
存款 余额 |
是否 附流水 |
是否附理财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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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查询财产通知书
(回执)
綦民(核查)查财字 号
綦江区民政局:
你局查询财产通知书收悉,现将 等 户 人的财产状况提供如下:具体名单附后。
年 月 日
此联由协助查询单位填写
綦江区民政局 年 月查询财产情况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账户类型 |
账号 |
开户行 名称 |
存款余额 |
是否 附流水 |
是否附理财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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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綦江区存款等金融资产查询银行人员联系表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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