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教育概况
>
财务信息
-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6-0019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1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学校教育收费目录清单(2026)
| 收费学段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一级园600元/生.月 | 綦发改价〔2022〕6号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4. 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卡)、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 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事实孤儿、低 保边缘、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监测对象及其他家庭 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5. 对在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免除保育教育费。对在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其所在区县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免除标准,相应减免其保育教育费。 |
| 二级园500元/生.月 | ||||
| 三级园400元/生.月 | ||||
| 未定等200元/生.月 | ||||
| 延时保育服务费 | 8元/生.次 | 自愿参加,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 ||
| 小学 | 课后延时服务费 | 2元/生.节 (每期不超过600元) | 綦江府办发〔2020〕41号 | 自愿参加,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
| 初中 | 毕业体育考务费 | 12元/生 | 渝价〔2013〕71号 | 体育考试项目每项4元,三项共计12元。 |
| 报名考试费 | 80元/生(报考一般高中) | 渝价〔2013〕175号 | 市级重点中学(含参加“联招”学校、指标到校生录取等) | |
| 90元/生(报考市级重点高中) | ||||
| 课后延时服务费 | 2元/生.节(每期不超过800元) | 綦江府办发〔2020〕41号 | 自愿参加,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 |
| 普通高中 | 学费 | 重点高中900元/生.期 | 渝价〔2013〕71号、教财〔2020〕5号、渝办发〔2006〕197号 | 对具有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原建卡)学 生、城乡低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城乡特 困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免收学费。 |
| 城镇高中500元/生.期 | ||||
| 住宿费 | 40--450元/生·期 | 教财〔2020〕5号、渝价〔2013〕71号、渝价〔2014〕265号 | 不同学校、不同住宿楼和公寓收费标准不一,以发改部门审批为准。 | |
| 课本费 | 按各校发改部门审批标准 | 渝办发〔2006〕197号、綦发改价〔2013〕51号 | 据实收取,按期结算。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家庭(原建卡)学生、城乡低保 学生和城乡特困学生免收课本费。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