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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6-0014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8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8
2026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邀请函
綦江区参加2026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社会认可度调查邀请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依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有关要求,定于2026年6月10—25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对我区进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现就邀请社会各界参加调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当前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收集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工作的真实感受、意见与建议,深入了解教育现状,挖掘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二、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行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等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我区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调查样本不低于我区常住人口的1.5‰。其中,家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同时,义务教育各年级段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调查对象的比例与街道、镇常住人口实际分布比例相当。
四、调查方式
社会认可度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请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问卷并客观填答(附后)。调查问卷共4套,分别为学生卷、校长教师卷、社会—家长卷、社会—大众卷四类,其中:学生卷适用于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校长教师卷适用于校长、教师,社会—家长卷适用于家长,社会—大众卷适用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调查过程完全匿名,不涉及任何个人身份信息。所获取的数据由教育部督导局统一管理,区及学校相关人员不会接触到任何作答数据,请放心如实作答。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教育工作的支持!
附:綦江区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