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1-00065
- [ 发文字号 ]
- 綦教〔2021〕223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7
关于2020—2021学年度幼儿园等级评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复查结果的通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幼儿园: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暨幼儿园等级和普惠复查工作的通知》(綦教〔2021〕47号)文件要求,区教委组织考评组于2021年4月13日至4月30日开展了幼儿园等级评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的复查工作,并于2021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对复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将复查结果通报如下。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綦江区幼儿园等级评定复查结果
2.2020—2021学年度綦江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复查结果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