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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4-020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9 |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下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 归口管理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承担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管理基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完成重庆市綦江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设14个机构科室:包括办公室、法规督察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测绘信息科)、自然资源权益和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政交通规划科、建筑规划科、村镇规划科(文化风貌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地质矿产科、财务科、机关党委和局纪检组。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设立行政执法机构一个,为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立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地质环境监测站、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展览馆、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矿产资源管理所、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队。另设立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龙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等21个派出机构。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089.19万元,支出总计7089.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4.49万元,增长24.93%,主要原因是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支及新增自收自支决算单位。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08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4.49万元,增长24.93%,主要原因是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及新增自收自支决算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6.75万元,占71.47%;经营收入210.02万元,占2.96%;其他收入1812.43万元,占25.5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08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3.55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及新增自收自支决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3779.74万元,占53.32%;项目支出3099.44万元,占43.73%;经营支出209.07万元,占2.95%。此外,结余分配0.95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66.7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54.98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4.98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员支出的正常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91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4.98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员支出的正常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91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一致。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7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2.29万元,占10.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5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财政清算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167.07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9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结构调整。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83.08万元,占82.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31万元,下降6.2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82.84万元,占3.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4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对行政人员2021-2022年公积金进行清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31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及单位在编人员支出的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50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5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减人减少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7万元,下降25.3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9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相关科室加大了对地灾防治、专项执法等工作检查力度增加了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日常加大了对地灾防治、专项执法等工作巡查力度。
公务接待费2.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业务科室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万元,下降52.1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9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7.0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257.69%,主要原因是疫情后工作恢复正常,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等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9万元,增长345.63%,主要原因是疫情后工作恢复正常,加大了对职工教育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95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员支出的正常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546.97万元,涉及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552.4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9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