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綦江区公安局办理陈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陈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8250215300073071(户名:白海军,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办理范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范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7002870030669210(户名:占祖春,归属行:中国建设银行),现綦江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陈某、范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綦江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1月14日
(联系人:彭警官,联系电话:023-8588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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