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废止《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代宰
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的决定
綦发改价〔2023〕25号
区内各屠宰企业: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5号)规定,生猪定点屠宰代宰服务收费不再属于政府定价管理,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要求,决定废止《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代宰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綦发改价〔2013〕43号)。
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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