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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5-00084 | [ 发文字号 ] | 綦发改审批〔2025〕73号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8 |
关于綦江区北部新城气田村片区城中村改造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永盛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綦江区北部新城气田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綦永盛文〔2025〕1号)收悉。该项目已列入綦江区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502-500110-04-01-870693
二、项目名称:綦江区北部新城气田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项目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永盛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綦江区新盛街道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面积约73.55公顷,新建安置房42套,并配套建设道路约2.8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土石方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537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借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建设工期:36个月。
八、其他要求:该项目应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请根据《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00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以工代赈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同时完善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用工台账等资料,确保以工代赈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接文后,请积极完善相关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