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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5-00002
- [ 发文字号 ]
- 綦发改审批〔2025〕1号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5
关于綦江区五布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你单位《关于审批綦江区五布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綦水建文〔2025〕2号)收悉。该项目已列入綦江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501-500110-04-01-115190
二、项目名称:綦江区五布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
三、项目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四、建设地点:綦江区隆盛镇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共计治理河道长度10.65km,治理岸线共计19.23km,工程维持原状护岸13.42km,新建护岸5.2km;新建跨河建筑物拦河低堰(跳蹬)1座、新建人行桥3座、新建下河梯步11处,穿堤排水涵管11处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市级资金、业主自筹资金。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其他要求:请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綦江府办〔2023〕4号)等文件的规定,在编制可研、初设等前期要件时需明确以工代赈工作的相关要求,并按一定比例发放劳务报酬,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
接文后,请积极完善相关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