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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1-0146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9
重庆沪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建12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评批准书
渝(綦)环准〔2021〕029号
你单位(联系人:李晓春,联系电话:18*******88)报送的新建12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020-500110-41-03-145
387)环评文件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根据重庆桑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蒋涟河(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635554350555****)编制的《重庆沪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建12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及防范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保日常监督管理由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有关职责实施,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盖章)
2021年2月5日
抄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綦江工业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