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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4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五十条、《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的部署要求,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綦江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财政工作实际,主动作为,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重点抓好预决算报告公开、机关简介、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工作情况专栏公开信息39条;公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公开政府行政监管2条、采购监督8条;公开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12条,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12条;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实现按期全面公开,全区69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信息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或部门官方网站专栏公开;公开区财政局部门(含本级和下设事业单位)预算信息8条、决算信息8条;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2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2件予以公开,占比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编发“三审三校”的原则,做到表述错误信息、涉密信息不上网,从源头上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和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扎实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维护、内容管理工作。二是充分运用“綦江财政”新媒体传播优势,以生动直观的形式,推动财政政策精准解读。三是加大政务公开的内容保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主动性与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区财政局明确由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动财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协调配合推进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门栏目更新频次还有待进一步加快。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持续在主动公开力度、依申请公开质量、政务服务方面提质增效,做到经常性的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及时修改或变更失效信息,同时优化线上服务,让群众获取信息和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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