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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649R/2025-00051
  • [ 发文字号 ]
  • 綦城管发〔2025〕8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1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区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职责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区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548日        


区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职责清单

一、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履职清单

(一)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努力推动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把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和局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半年向区委、区政府汇报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组织制定局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每半年在局党组会议上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专题汇报并进行检查考核。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单位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行业管理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城市管理区域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每季度主持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召开1次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

(七)主持制定全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专题对涉及的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研究并督查检查、督促整改,每季度至少1次。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其它事项。

(九)履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城市运行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工作职责。

二、区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履职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及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具体工作落实。

(二)协助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全局安全生产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与防灾救灾减灾日常工作,每月至少组织研究分析1次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势,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部署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各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执法情况进行督导。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五)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督促检查、监督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每月至少1次。

(七)牵头整治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专题研究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牵头解决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确保整治到位并销号。

(八)组织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及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或牵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妥善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九)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督查考核,全面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各领导、科室安全履职考核办法,每季度牵头对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十)履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城市运行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的工作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区城市管理局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履职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领域、科室、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及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分管领域、科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领域、科室、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与防灾减灾救灾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科室、单位落实区城市管理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领域、科室、单位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每月至少组织研究分析1次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科室、单位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六)定期或不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带队现场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1次,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七)专题研究并解决分管范围的重点(大)事故隐患,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销号。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工作。

(九)组织执法支队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

(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54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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