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我单位决定对“文龙志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一案 ”,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9月 25日10时 00 分
二、听证地点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议室(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8附5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旁听人员请提交书面申请。受听证场地限制,本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3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者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于听证会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旁听人员需在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电话:023-85886026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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