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2024〕72号、人社厅函〔2024〕177号、渝社险办〔2025〕1号等文件规定,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初审职能。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保障行政执法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通过初审的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审批部门反映情况。病残津贴公示期满且未发生投诉举报的,将由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出正式审核决定。
一、公示期
2025年1月21日至1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与基金监督科(401429)
联系人:陈旭渝 蒋清菁
联系电话:023-87260759、023-87260793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5年1期申请办理病残津贴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