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5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3名、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1名、水利管理1名),分别在建设村、木瓜村、长田村、清溪村和上厂村开展工作。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我区脱贫人口(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及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
(二)招聘要求
1.具有重庆市户籍(本镇户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8.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9.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他不得招聘为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民生服务办公室,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一寸彩照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招聘由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我镇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相关手续。
我镇给予工资待遇按小时计算,每小时21元(每月不超过48小时);并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意外险)。
八、其他
本简章由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460089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