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高新区食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綦江高新区食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文档和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PFAA4UUlWfIATeN0v-uMQ?pwd=52nx
提取码:52nx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綦江高新区食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电话联系规划实施单位或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
(2)填写第三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
四、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白炼;联系电话:18223315780。
环评单位: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郑桥;联系电话:13110228223;电子信箱:471235149@qq.com。
五、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