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2024年9-10月申报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承诺事项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现将近期2家医疗机构和5家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承诺“不存在不予受理情形”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申请纳入定点的医疗机构及承诺事项
(一)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申请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机构法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
1 |
重庆芷沩诊所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綦江区新康大道4号康德城市花园三期附54号 |
杨德芳 |
2 |
重庆市綦江区仁至诊所有限公司 |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56号嘉汇新城附77号、78号 |
王雍 |
(二)承诺事项
以上医疗机构承诺不存在以下事项:
1.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
2.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的;
3.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4.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5.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6.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医疗机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8.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二、申请纳入定点的零售药店及承诺事项
(一)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
申请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机构法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
1 |
重庆市綦江区昱欣正蓉药店 |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南路19号地下商场1-39 |
廖正蓉 |
2 |
重庆市綦江区家加康医药有限公司扶欢店 |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农贸小区万寿路209号1单元1-7、1-8 |
朱小清 |
3 |
重庆市綦江区家加康医药有限公司赶水店 |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胜利路70号附2号、3号 |
蒋利利 |
4 |
重庆市綦江区家加康医药有限公司打通兴隆湾店 |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打通南路66号亮达兴隆湾小区17幢1-9、1-10 |
沈霞丽 |
5 |
重庆市綦江区家加康医药有限公司打通装盘店 |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打通中路37号附4号附5号 |
邓贵敏 |
(二)承诺事项
以上零售药店承诺不存在以下事项:
1.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2.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 满3年的;
3.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4.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零售药店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6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的承诺事项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5楼
联系电话:023-48628513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