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部分储备项目建设内容的公示
我区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第一批储备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部分项目实施业主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2024年8月15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调整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部分储备项目建设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一)綦江区永城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该项目由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实施,调整内容:取消社会投资后,项目投资总额由276万元调整为104万元,最低有效投资额由2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取消停车场、共享单车停车点20个、商超和酒店升级改造。增加公共卫生间改造、导视牌和宣传介绍牌。具体详见《綦江区永城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二)綦江区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重庆汽车运输集团綦江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调整内容:原有建设内容调整为新建汽车充电桩10个,购置智能分拣设备1套、专用配送车辆7辆等物流设施设备。项目投资总额由500万元调整为690万元,最低有效投资额由500万元调整为680万元。具体详见《綦江区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三)渝乐滋农产品初加工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重庆渝乐滋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实施,调整内容:项目投资总额由312.26万元调整为256万元,最低有效投资额由260万元调整为250万元。取消真空包装机1台、电动叉车1台、化验室设备1套;取消天然气及蒸汽管道安装。增加冷冻柜3个、冷藏柜3个、盐水注射机1台、锯骨机1台、切片机1台、振动筛1台、封口机3台、喷码机1台、纯电冷藏车1辆。具体详见《渝乐滋农产品初加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二、公示期
2024年8月16日~8月22日。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59号402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61280325
四、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 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4.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1. 綦江区永城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 綦江区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 渝乐滋农产品初加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