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
重庆硕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杨江涛参加我委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现已依法鉴定结束,因我委无法向你单位直接或邮寄送达杨江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綦江劳初鉴字〔2024〕557号鉴定结论书,内容如下:杨江涛鉴定结论为:伤残柒级,无生活自理障碍。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鉴定结论,可在本鉴定结论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
重庆市綦江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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