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9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文龙街道办事处债权债务清算组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文龙街道办事处代章)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