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的注销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农业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8月1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债权债务清算组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代章)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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