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房屋招租的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房屋招租的公告
为盘活国有资产,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拟将两处国有资产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出租方: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
二、出租房屋基本信息及招租底价
地址:綦江区永城镇永丰北路10号附4号,套内面积12.96㎡;永城镇永丰北路10号附5号,套内面积10.8㎡。每处月租金300元。
三、出租期限、租赁保证金及租金缴纳方式
1.出租期限:租期为二年。
2.租赁保证金:保证金标准为2000元。
3.租金支付要求:先缴纳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按每年缴纳。
四、租赁用途:杜绝具有危险性的、严重扰民的、污染严重的各类具有社会隐患或不符合环保票求的经营项目。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五、信息发布公告:3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永城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48489656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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