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单位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类别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綦卫水罚〔2024〕3号 |
重庆市綦南给排水有限公司 |
供应的生活饮用水出厂水检出二氧化氯余量、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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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綦卫公罚〔2024〕11号 |
徐某梅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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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綦卫医罚〔2024〕20号 |
重庆元龙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非卫生技术人员正在从事口腔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