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经新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
工作地点 |
岗位名称 |
工作内容 |
招聘人数 |
非全日制 |
新正社区 |
公共卫生环境保洁 |
负责龙石路街面及背街小巷、公厕的垃圾清扫。 |
1 |
非全日制 |
陈家村 |
公共卫生环境保洁 |
负责陈家村新房子至朱文银家出口及沿途支公路路面的清洁、马路沟沟的白色垃圾清洁。 |
1 |
非全日制 |
石桥村 |
公用设施维护 |
负责石桥村健身器材、垃圾箱、公用板凳的维护工作及办公室的公用设施维护工作。 |
1 |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聘用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我区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农村工作,服从村居安排。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8.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0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新盛街道社保所(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内)。
(三)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竞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社保所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同工商所等相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科室)牵头分别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街道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为21元/小时,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8个小时,每月最高工资不超过1008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七、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谭燕 黎夏钰 联系电话:023-48485907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