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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十四)

日期: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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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单位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类别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綦卫医罚202422

綦江区刘友琴诊所

开具处方的人员未取得处方权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7


2

綦卫学罚〔20246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中学

教室最小采光系数、后(侧)墙反射比、黑板面平均照度及其均匀度、课桌面平均照度不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7


3

綦卫学罚〔20244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中学

教室窗地面积比、最小采光系数、后侧墙反射比、黑板反射比、黑板面平均照度及其均匀度不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8


4

綦卫学罚〔20247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小学

教室最小采光系数、后(侧)墙反射比、黑板反射比、黑板面平均照度及其均匀度、课桌面平均照度不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8


5

綦卫学罚〔20248

重庆市綦江区三江第二小学

教室最小采光系数、后(侧)墙反射比、黑板反射比、黑板面平均照度及其均匀度、课桌面平均照度不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6


6

綦卫学罚〔20249

重庆市綦江区古剑学校

教室最小采光系数、后(侧)墙反射比、黑板面平均照度及其均匀度不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6


7

綦卫水罚〔20242

重庆市綦江区三丘田水资源经营所

供应的生活饮用水出厂水检出浑浊度不符合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之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7


8

綦卫传罚〔202431

重庆伢伢康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未执行国家有关的规范开展消毒与灭菌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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