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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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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编制“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局部修改);

规划范围:东至綦万高速公路通惠出入口,南邻通惠河,西邻后溪河东侧,北至思南村包家湾组,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416.5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74.56公顷;

功能定位:以发展调味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和功能食品为主导产业,建设集研发、生产及配套为一体的绿色生态食品园。

二、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白 炼

联系电话:1822331578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中山一路85号4层1-2-122

联 系 人:郑 桥

联系电话:13110228223

电子信箱:47123514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对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看法;公众认为该规划实施对当地造成了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公众最担心规划后续开发对环境哪方面的影响;公众认为希望该规划在环保方面做哪些改进;公众认为对该规划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是否满意;公众认为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二)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有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给建设单位。

请提出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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