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瓶装燃气合法经营企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瓶装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实现瓶装燃气用户端来源可查、气瓶轨迹可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示已取得燃气经营延期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请广大居民及工商业用户从合法经营企业处购买瓶装燃气和合格的燃气、器具,拒绝使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瓶装燃气,并配合瓶装燃气企业扫码使用重庆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用气安全。特此公告
附件:綦江区瓶装燃气合法经营企业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