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招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岗位名称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内容卫生保洁等工作,工作地点龙泉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的我区户籍脱贫人口及监测户。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的条件(未办理营业执照、未挂靠单位交纳保险、未享受“单双解”补贴、个人征信良好)。
4.国家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以内。
四、报名、资格审查、聘用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由报名者本人或委托相关人员进行报名,组织推荐报名由各村(社区)向镇社保所推荐,并通知推荐人员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4月26日。
2.报名地点:郭扶镇社保所。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扶贫手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社保所审查。社保所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说明不符合的原因。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与聘用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由镇社保所联合各管理主体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并将结果告知报名应聘人员。
(三)公示
由郭扶镇人民政府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情况和本人意愿分配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与拟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采取建立劳务协议的方式,由郭扶镇人民政府授权用人单位管理。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签订的时间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超过5年。
五、劳动报酬
非全日制按照每小时21元计算工资(由用人单位据实发放)。
六、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及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退休。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退休后(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同自行终止。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享受退休待遇的当月起,不再享受相应的工资或劳务报酬。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在办理退休前一个月,主动向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逾期未申报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行承担。
(二)享受补贴期满。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享受补贴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违法。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签订合同后,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的,从受到处罚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四)违规。公益性岗位人员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有三次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劳务协议。
(五)其它。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应现有工作岗位的其它情形。
七、附则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工资支出,由各管理主体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程序报镇社保所。
(二)镇社保所要对涉及空岗、挂岗、虚报冒领、冒名顶替、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本简章由郭扶镇人民政府解释。
附件:郭扶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联系电话:023-48430040
联系人:吴秀梅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