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单位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类别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綦卫公罚〔2024〕2号 |
綦江区园致酒店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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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綦卫公罚〔2024〕4号 |
綦江区圣格酒店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杯子、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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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綦卫传罚〔2024〕2号 |
綦江区张义诊所 |
2024年3月12日使用中的消毒产品“希碧丝免洗手消毒液”未在启封后使用有效期内使用。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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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綦卫妇罚〔2024〕1号 |
重庆帕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向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的工作人员;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 |
警告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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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綦卫妇罚〔2024〕2号 |
乖萌小鹿托育服务(重庆)有限公司千山半岛分公司 |
未按规定向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未按规定设立保健室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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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綦卫妇罚〔2024〕3号 |
重庆市綦江区圣亚童话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向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设立的保健室面积不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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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綦卫妇罚〔2024〕4号 |
重庆市綦江区圣亚童话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向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设立的保健室面积不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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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綦卫学罚〔2024〕2号 |
重庆佳橙亿优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设立的保健室面积不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三)项 |
警告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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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綦卫水罚〔2024〕1号 |
重庆百汇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的BH050型反渗透水质处理成套设备处理后水菌落总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
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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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綦卫医罚〔2024〕2号 |
刘某某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药品、医疗器械;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4.8 |